📝🎿📕
2021年7月19日23时许,周女士再次将电瓶车推至家中阳台充电,随后返回卧室休息。不料,次日凌晨4时许,周女士与其丈夫在睡梦中被大火惊醒,二人迅速叫醒家人下楼逃离,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,周围邻居发现火情后也纷纷逃离。重庆市119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到场,将火势扑灭。然而,居住在同楼层的桂女士等两人,不幸在火灾中因吸入大量浓烟身亡。
被告周女士辩称,火灾因电瓶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,且火灾发生时,小区消防通道堵塞加剧了火势蔓延和损失,故电瓶车生产者、销售者及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。自己因犯失火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,不应再承担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。杨先生坚称,电瓶车系周女士以个人名义购买并独自占有使用,自己从未使用过电瓶车,且火灾发生后迅速报警并通知了周边邻居,尽到了合理的注意和救助义务,不应承担事故责任。
法官认为,周女士因违规将电瓶车推回家中充电而引发火灾,致使同楼层的桂女士因吸入浓烟不幸身亡男女上下抽搐~嗯~啊~,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,因此应对桂女士的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。鉴于杨先生与周女士系夫妻关系,且涉案电瓶车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用于家庭,杨先生虽未直接参与充电行为,但其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,也未在周女士违规充电时予以制止,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,因此杨先生与周女士构成共同侵权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,对于因桂女士死亡产生的损失,法院酌定各项损失合计为130余万元,判决由周女士、杨先生连带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某物业江北分公司承担30%的赔偿责任。扣除前期已垫付的部分,杨先生还应赔偿91万余元,周女士、杨先生连带赔偿1.7万余元;某物业江北分公司则还应赔偿36万余元,物业总公司对分公司赔偿承担补充责任。
为避免类似事件重演男女上下抽搐~嗯~啊~,建议广大群众在使用电瓶车时,一是选择合适的充电地点,不在室内或楼道等公共区域充电,确保通风良好且远离易燃物品。二是规范充电行为,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充电操作,切勿私自更改充电器规格和参数。三是增强安全意识,加强对家庭成员的安全教育,增强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,切实守牢电瓶车“安全关”,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。
🚯(撰稿:娄琳良)京滨城际铁路完成关键节点施工,未来将接入天津机场
2024/11/22陶宝亨🦉
房顶漏水怎样处理最好
2024/11/22翁君瑞🚷
奇幻修仙世界,会有妄想消灭灵气以实现众生平等的理想家吗?
2024/11/22冉曼腾🥤
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
2024/11/22周良昭🎬
警惕“山寨”食品借搭售冒头
2024/11/22陈艺云🐛
重拳打击培训“黑机构”(委员信箱)
2024/11/21欧阳琳冰🤴
黄仁勋亲述创业故事:两次差点倒闭
2024/11/21齐国玛🏣
【邂逅中国 爱上中国】“北京中轴线”CityRide:多国留学生赞叹传统与现代交织的奇妙之旅
2024/11/21司空洁凤z
安全漏洞频发老年手机成“手雷” 银发族的信息安全如何守护?
2024/11/20曲岚唯s
最高法发布能动司法(执行)典型案例 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
2024/11/20左琦丽🧟